日前,央行南宁中心支行发布的一则罚单信息显示,敏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敏付科技”)因涉9项违规,被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9488.71元,罚款137万元,三位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14.375万元,2人被警告。
罚单内容显示,敏付科技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
1.未建立单位支付账户管理制度,未明确单位支付账户功能与限额、账户使用期间的监督管理、销户等事项的管理要求;
2.制定的《互联网支付接口管理制度》未明确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的使用范围、交易类型、交易限额,以及相关密钥的管理要求;
3.特约商户身份核实制度落实不到位;
4.将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资金结算至特约商户在敏付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支付账户中;
5.为不满足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 T 0资金结算服务;
6.对开立相关支付账户的客户身份核实不到位;
7.变相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8.未按照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9.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时任敏付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宇程与时任敏付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谭剑峰因对敏付科技变相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违规行为负责,被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敏付科技副总经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志锋因对敏付科技未按照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违规行为负责,被罚款4.375万元。
这并非敏付科技首次被罚。2019年底,敏付科技还曾因为禁入类商户提供支付服务被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通报,并暂停相关业务新增商户入网权限3个月,时限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1日。
据了解,敏付科技为A股上市公司石基信息全资子公司,石基信息主要从事酒店、餐饮、零售、休闲娱乐等大消费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技术支持与服务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敏付科技所持支付牌照并非由央行直接颁发或购得,而是由石基信息旗下全资子公司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石基”)变更持牌主体而来。
公开资料显示,北海石基于2014年7月15日获得央行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7年6月,石基信息同意北海石基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以其第三方支付项目部下的所有资质、资产、人员组建敏付科技。
2017年8月,敏付科技在广西省北海市成立。2019年2月,北海石基向敏付科技完成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转让。
虽然敏付科技是由北海石基派生而成立,但两者分别为独立的两家公司。而且即使将第三方支付业务分离,北海石基也并未脱离第三方支付行业。企查查显示,北海石基还持有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迅付支付)22.5%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财报显示,2019年敏付科技实现营收2184.38万元,营业利润458.63万元,净利润467.36万元。
2019年石基信息实现营收36.63亿元,净利润3.68亿元。而2020年一季度,其营收6亿元,同比下降14.46%;净利润3172.65万元,同比下降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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